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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份額贈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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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份額贈與合同

房屋份額贈與合同

甲方(贈與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籍貫: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

乙方(受贈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籍貫: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

贈與人自願將其繼承房屋份額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贈與房屋狀況

贈與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房屋規格: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子的門牌號要寫清楚)此房屋系贈與人及受贈人父母(姓名) 所有,老人分別於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去世,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由婚生子女(四人姓名)共同繼承,各佔有受贈房屋四分之一的份額。經協商,甲方決定將其繼承房屋四分之一的份額無償贈與(姓名) 所有。該房屋份額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份額一併贈與。該房屋份額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份額一併贈與。

第二條 :甲方保證所贈與房屋份額合法。

第三條:受贈人的義務

受贈人取得贈與房屋份額,負責房屋產權確認、登記工作。

第四條:贈與房屋份額的轉移。

贈與人與受贈人於本協議簽訂之日房屋份額發生轉移,由受贈人乙方擁有所贈與的房屋份額。甲方自贈與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對該房屋份額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不得在干涉。

第五條:因辦理受贈房屋產權確認、登記等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在乙方能辦理該房屋產權登記手續時,甲方應按約定積極協助乙方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__份,乙方留執_____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