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份額轉讓合同
房屋份額轉讓合同
轉讓方:劉巨集,身份證號: (簡稱甲方)
住址:
受讓方:張偉,身份證號: (簡稱乙方)
住址
一、背景事實確認
甲、乙雙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敘述的下列事實,均予以認可,無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於1999年1月22日共同出資購買隆回湘運商貿城B棟115號門面房。該房建築面積52.2平方米(夾層計算建築面積)總價款11.8萬元,經協商優惠價為總價10萬元。甲、乙雙方於1999年元月22日共同支付首付款3萬元,後又於1999年2月3日共同支付餘下房款7萬元。後甲方以自己個人名義辦理房產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現甲、乙雙方協議將甲方所佔有房產份額轉讓給乙方,並達成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二、本協議房產的詳細資訊
1、本協議房產資訊:見《房產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影印件
2、購房合同內容摘要:見《購房合同書》影印件
3、付款收據兩張:見《收據》影印件兩張
三、共有房產性質
甲、乙雙方現對共同購置的房產均確認為按份共有,各自所持房產份額比例50%。
四、房產轉讓
現甲、乙協議將該房產甲方所擁有份額轉讓給乙方,轉讓後乙方擁有該房產全部產權。
五、轉讓價格
雙方協議該房產份額轉讓價格為壹拾捌萬元(¥180000元)
六、房款支付
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壹拾捌萬元整給甲方
七、甲方配合乙方辦理房產過戶的一切手續,包括水、電過戶,乙方承擔房產過戶一切相關費用。
八、甲方在乙方支付全部價款時,將房產相關證件、資料和鑰匙等交付給乙方。
九、違約責任
本合同違約金為貳萬元整
十、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爭議,應先協商。協調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十本、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產局備案一份,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