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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服務期) | 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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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服務期) 協議

培訓(服務期) 協議書

培訓(服務期)協議書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絡方式:

(乙方地址或聯絡方式變更應當十日內告知甲方)

甲、乙雙方就有關培訓、服務期限等事宜,經協商一致,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一、培訓安排:

1.專案及內容:

2.培訓地點:

3.培訓時間:

4.培訓費用:甲方將負擔以下所列乙方相關培訓費用,包括並不限以下內容:

專案金額(RMB)

培訓學費(須由培訓方開據發票)

資料費

住宿和生活雜費

其他費用

合計

5.培訓計劃

培訓內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培訓效果

培訓期滿後,乙方必須達到如下培訓效果:

取得 證書的,或通過 考試,或 。

三、培訓期滿,勞動合同的簽訂

1、乙方達到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培訓效果的,甲方可與乙簽訂不低於 年的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乙方應服從甲方分配,勝任_________工作崗位(或職務),並按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履行服務期協議;

2、乙方未達到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培訓效果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返還所有培訓費用。

3、培訓期滿後,乙方不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或雙方就簽訂勞動合同內容未達成一致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返還所有培訓費用。

四、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提供培訓資金及其他必備之條件;

2、乙方應培訓期間應自覺接受培訓方的管理,服從安排,根據甲方要求及時彙報學習情況,培訓結束後向甲方提交書面培訓報告;

3、在培訓期間,乙方應珍惜時間,努力學習;

4、乙方應在培訓期內自覺維護自身安全健康;

5、乙方有義務保守在培訓期內獲知識的甲方及培訓公司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在培訓中瞭解到的產品、服務手法、供應商、宣傳策略、客戶資訊等拍照錄音錄影,亦不得在網際網路等媒體上釋出相關資訊);

6、乙方應自覺遵守培訓單位的各項政策、制度與規定。

五、服務期約定:

1.乙方參加本次培訓後,甲方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並安排工作的,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_________(以下簡稱“必須服務期”),必須服務期起算日為簽訂勞動合同後第一個工作日;

2.乙方在必須服務期內,若勞動合同期滿,經甲方書面同意該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必須服務期滿。

六、在培訓期間,甲、乙雙方確認:

1、不存在任何管理及被管理關係,不存在勞動及用工關係;

2、甲方無權安排乙方從事相關工作;

3、甲方發放的生活津貼及其他待遇不視為乙方從事勞動的工資待遇;

4、乙方發生傷亡事故的,無權要求甲方賠償;

5、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工資待遇及繳納社保

七、其它約定: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培訓期限,也不得延長時間或提前結束;

2.乙方在受訓期間突然患病,致使培訓無法繼續,本協議的繼續履行與否由雙方協商後決定;

3.雙方約定,乙方服務期約定的賠償金為甲方支付培訓費用,如實際損失大於培訓費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課程結束前無論何種原因拒絕或不能參加培訓的,須償還本協議第一條第4款所列培

訓費用中甲方已為其支付的費用;

2.乙方在必須服務期內無論何種原因離職或者甲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勞、

動合同的,乙方須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甲方違約金:

甲方培訓費用*協議未滿服務月數

違約金=-------------------------------------------

服務年限*12

注:服務期限從勞動合同簽訂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起算,服務每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未滿一個月的,不計當月服務時間。

3.除服務期條款外,因履行本協議其他條款發生的糾紛,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因履行服務

期條款發生的糾紛,交由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管轄。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署:

簽署日: 年 月 日 簽署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