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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出現醫療事故單位承擔責任嗎

工傷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8.32K)

工傷出現醫療事故,單位不需要對醫療事故承擔責任。醫療事故責任的承擔主體是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工傷後出現的醫療事故屬於醫療機構對員工的人身傷害,不屬於工傷的範圍,用人單位不需要對工傷後出現的醫療事故承擔任何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出現醫療事故單位承擔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