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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出醫療事故責任誰承擔?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1.87W)

一、如果是出醫療事故責任誰承擔?

如果是出醫療事故責任誰承擔?

第一,如果是發生了民事醫療事故,那麼則承擔主體是醫療機構。當發生醫療事故的時候,不論是在國家醫療機構發生還是在私人醫療機構發生,則承擔責任的主體都是醫療機構及就是這個醫院。所以當受害人要上訴法庭的時候不應該將醫務人員作為被告,而是應該以這個醫院作為被告才有效。如果發生醫療事故的地點是私人診所,那麼承擔該責任的就是開診所的人。

第二,如果該醫療事故的等級程度已經達到了刑事責任,那麼承擔責任的主體是醫務人員。

第三,醫療事故人員的確定。醫療事故人員的確定又分為幾種。第一種直接責任人,第二種為間接責任人。

二、如何認定醫療事故

認定醫療事故,必須具備以下五個條件:

(一)醫療事故的行為人,必須是經過考核和衛生行政機關批准或承認,取得相應資格的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因診療護理工作乃是群體性的活動,有時構成醫療事故的行為人,也可以是從事醫療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人員。

(二)醫療事故的行為人必須有診療護理工作中的過失。

(三)必須是發生在診療護理工作中,也包括為此服務的後勤和管理。

(四)給病員造成危害的結果,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即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

(五)危害行為和危害結果之間,必須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否則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如果在發生多因一果的情況下,必須具體分析各自原因與作用,慎重判定。

醫療事故發生之後,是肯定需要及時確定責任主體的,不然一旦因為糾紛劃大,是越來越難處理的,不止是醫療,其實醫療診所也會出現醫療事故,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如果無法與醫療機構協商解決問題的話,可以通過訴訟方式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