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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購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合同糾紛 閱讀(3.31W)

一、小產權房購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小產權房購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1、小產權房購房合同有沒有法律效力取決於購買人是否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能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也就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因此,若城鎮居民購買小產權房,小產權房購房合同是無效的。

2、小產權房可以買賣,但是存在風險。購房後另外擁有部分產權,可以繼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購買5年以後才能進行,原售房的產權單位有優先購買權,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關稅費後,按個人與單位或政府各自所佔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

二、購買小產權的風險

1、鄉產權房只具備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質,不具備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質。所以購房者的購房合同在法律看,屬於無效合同。

2、如果遇到國家徵地拆遷,由於鄉產權房沒有國家認可的合法產權,購房人實際只擁有房屋的永久使用權,所以其拆遷補償要比普通商品房低很多。

3、由於鄉產權房沒有在房管部門備案,不在政府機構對商品房的統一管理範圍內,這樣在使用房屋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一些房屋質量問題、公共設施維護問題,無法有效維護權利。

4、開發資金和建築質量一般是需要銀行和政府進行監管的,而鄉產權房在這方面比較薄弱,幾乎沒有得力的監管機構,主要依靠開發商自律進行開發建設。

5、房地產市場整頓風險。因為鄉產權房不屬於商品房,而農村宅基地按照法律規定,宅基地上面的住房不允許向城市居民出售,宅基地由村集體享有土地所有權,村民享有使用權、繼承權,但是不能轉賣。以新農村名義建設的住宅除了村民自住的部分,流向城市居民的部分還沒有明確的處置和管理辦法。

那些建設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房,就屬於小產權房,由於此類房屋並不能辦理房產證,故此購買小產權房是存在一定的風險的。且並非所有的小產權房購房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故此購買、售賣此類合同是需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