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糾紛解答>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退休工齡如何計算退休金的給付標準是什麼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閱讀(1.34W)

我國在立法中,對退休金標準的確定規定如下原則:
(1)退休金不得低於當地最低生活費用,不得超過在職時的正常工資收入;
(2)退休金的工資替代率以在職實得工資為基礎,因連續工齡、工傷和職業病、特殊貢獻等因素有所不同;
(3)考慮物價上漲因素,對在職人員進行工資調整時,也要兼顧退休金的調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退休工齡如何計算退休金的給付標準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