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糾紛解答>勞動保障律師解答>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待崗勞動者還可以享有帶薪年休假權利嗎

勞動保障律師解答 閱讀(1.52W)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待崗勞動者還能享有帶薪年休假權利。
【法律依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待崗勞動者還可以享有帶薪年休假權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