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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羈押人員能夠交社保嗎

社保糾紛 閱讀(2.03W)

已經參加機關事業單位社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某些行政、刑事處罰的,在單位停發工資期間不計算工作年限,暫停繳納社保。符合被取保候審和被監視居住的人員,經有關部門審查核實後,構不成刑事犯罪或不被行政處罰,且不給予任何行政紀律處分等某些情況的,可辦理社保費補繳手續。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暫時羈押人員能夠交社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