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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期間可以繳納社保嗎

強制措施 閱讀(1.74W)

羈押期間一般不可以繳納社保。具體原因是,已經參加機關事業單位社保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一些行政、刑事處罰的,在單位停發工資期間不計算工作年限,暫停繳納社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羈押期間可以繳納社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