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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沒交工傷保險怎麼辦

社保糾紛 閱讀(6.23K)
單位沒交工傷保險怎麼辦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工傷員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如果用人單位未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要求參加工傷保險,可以由社保行政機關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且加收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工傷員工應享受的工傷待遇,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羅浩律師建議:用人單位應該嚴格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要求繳納工傷保險費,否則用人單位將承擔勞動者應享受的所有工傷保險待遇,這對用人單位來說,可能是一筆巨大的開支。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二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工傷保險條例》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