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用工單位應承擔哪些責任

勞務派遣 閱讀(3.05W)

1、用工單位應將使用派遣勞動者情況和派遣協議向人力社保部門備案,並負責勞動者在本單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勞務派遣用工單位應承擔哪些責任

2、核對派遣單位的《勞務派遣單位登記備案證書》、勞動者的身份證明以及勞動合同等材料,並與派遣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

3、用工單位應告知勞動者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支付加班費和績效獎金,提供相關的福利待遇。主要是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對從事同種工作的被派遣勞動者與非派遣勞動者實行同工同酬,適用相同的工資福利制度。用工單位無同類非派遣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或所在行業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4、提供條件,保證被派遣勞動者依法參加用工單位工資集體協商,建立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5、用工單位應按照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向派遣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社會保險等相關勞務費用,並應當在支付憑證上予以註明。

6、勞動者在派遣期間發生工傷事故傷害的,用工單位應當協助派遣單位做好工傷認定申報工作。按照工傷保險有關規定和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支付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待遇。

7、用工單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所在崗位確需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的,由用工單位向人力社保部門申報,同時告知勞務派遣單位和被派遣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