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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拒籤勞動合同如何處理

勞動合同 閱讀(1.74W)

單位拒籤勞動合同如何處理

很多時候用人單位為了不給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就不跟勞動者籤勞動合同,以為這樣就能減少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其實法律對此早有規定,即使用人單位拒籤勞動合同,也逃避不了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那在遇到單位拒籤勞動合同的時候,該如何處理呢?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一、處理方式:

遇到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時該怎麼辦?

1、提出要求,要求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2、若單位不簽訂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二、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不管在什麼情況下,單位不跟勞動者籤勞動合同,最後都是要想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的。小編在這裡提醒各位勞動者,單位不籤勞動合同,可以向其要求支付雙倍工資,這是法律有明文規定的,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