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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不發工資沒有勞動合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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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闆不發工資沒有勞動合同怎麼辦?

老闆不發工資沒有勞動合同怎麼辦?

向勞動局內設機構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回工資。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需要從第二個月開始支付二倍工資。至於不給工資的,則可以向勞動節監察大隊進行投訴,一般會責令私人老闆儘快補發工資。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二、如何收集證實勞動關係的憑證?

1、蒐集工資卡、工資存摺、工資條或其它工資發放記錄(最好有單位蓋章)、職工花名冊。如無法蒐集到上述證據原件,可採取影印或拍照方式蒐集。

2、如用人單位有為勞動者購買社保,勞動者可以到社保局網站上,或到社保局打自己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3、蒐集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上崗證”、“外派證”等能夠證明職務職位身份的證件(最好有單位蓋章)。如無法蒐集到上述證據原件,可採取影印或拍照方式蒐集。

4、蒐集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如無法蒐集到上述證據原件,可採取影印或拍照方式蒐集。

5、蒐集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考勤表、出勤卡等)。如無法蒐集到上述證據原件,可採取影印或拍照方式蒐集。

三、勞動仲裁受理範圍是什麼?

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綜上所述,有些私人老闆不和員工簽訂合同,之後出現拖欠工資的情況,這樣的話,員工可以通過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仲裁等方式維權。在投訴之前,收集工資卡、考勤記錄等勞動關係證據。對於拖欠工資的行為,監察部門可以對老闆教育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