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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不給工資沒有勞動合同怎麼解決?

勞動合同 閱讀(1.03W)

一、老闆不給工資沒有勞動合同怎麼解決?

老闆不給工資沒有勞動合同怎麼解決?

老闆不給工資沒有勞動合同可以向勞動局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進行起訴。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應當在單位註冊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也可以委託律師代為仲裁。按照相關法律中的規定,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需要從第二個月開始支付二倍工資。至於不給工資的,則可以向勞動節監察大隊進行投訴,一般會責令私人老闆儘快補發工資。

二、單位拖欠員工工資該怎麼處理?

1、工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發放,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提成等全部費用。拖欠或扣發工資違法,員工可以要求全額發放,並支付拖欠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超過合同約定工資發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2、不簽定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最高為11個月。證據方面能夠證明勞動關係即可,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資訊、同事證言等。

3、用人單位應當為員工繳納全部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五項。不繳納保險或不足額繳納保險屬於違法行為,可以要求單位補繳或作相應經濟補償。否則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如果是單純的保險糾紛勞動仲裁不受理,只能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單位有違法行為的情況下,員工可以隨時離職,不需要提前通知,單位應當為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包括開具離職證明、辦理戶口和檔案的遷轉等。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應當在單位註冊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也可以委託律師代為仲裁。

如果老闆不發工資同時又涉及到沒有簽署勞動合同的情況的,屬於嚴重的違法行為,單位需要按照相關法律中的規定執行。員工在向單位要求發放薪資並補籤勞動合同時如果雙方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員工可以向勞動局申請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進行起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