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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籤勞動合同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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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籤勞動合同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一、沒有籤勞動合同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工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發放,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提成等全部費用。拖欠或扣發工資違法,可以要求全額發放,並支付拖欠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超過合同約定工資發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不簽定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最高為11個月。證據方面能夠證明勞動關係即可,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資訊、同事證言等。

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應當在單位註冊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也可以委託律師代為仲裁。

二、未籤勞動合同的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已經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這裡的一個月我們俗稱為“寬限期”,換言之,用人單位可以在這一個月內的任何一天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過了一個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就應當支付兩倍工資了。

還是不支付工資的行為,其實都是違法的。按照相關法律中的規定,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需要從第二個月開始支付二倍工資。至於不給工資的,則可以向勞動節監察大隊進行投訴,一般會責令私人老闆儘快補發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