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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自己與單位是否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閱讀(2.69W)

一、如何查自己與單位是否籤勞動合同?

如何查自己與單位是否籤勞動合同?

1、一般勞動合同都是一式兩份,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各執一份,因此可以在自己這裡找另外那一份。

2、如果自己的合同找不到了,可以去公司的人事部查詢。

3、如果勞動合同在企業所在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備案,即辦理了勞動合同備案登記,也可以憑身份證去該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查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五條規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二、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會有什麼後果?

1、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存在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的風險。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存在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風險。

其意義在於自“視為”訂立之日起到勞動者退休之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只存在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而不再有終止的問題。

3、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即喪失以試用期不合格為由辭退員工的權利。

倘若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員工並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而如果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口頭約定的試用期無效,也就不能以這一條為由辭退員工,帶來的用工風險顯而易見。

4、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不易得到保護。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第九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的條款;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綜合上面所說的,簽訂勞動合同是由單位和員工雙方來進行協商成立的,只要合同存在,那麼想要查詢的是可以直接到人事部處理,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如果一方違反了合同的條款,那麼違反者必定就需要承擔法律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