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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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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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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關於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嗎做以下回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會簽訂聘用合同。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九條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下列程式進行:

(一)制定公開招聘方案;

(二)公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資訊;

(三)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試、考察;

(五)體檢;

(六)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七)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條 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

第十三條 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第十四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