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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勞動合同一年中途辭職要賠償嗎

勞動合同 閱讀(1.99W)

一、簽訂勞動合同一年中途辭職要賠償嗎

簽訂勞動合同一年中途辭職要賠償嗎

簽訂了一年勞動合同後,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時,一般是不用賠償的。但如果約定了服務期的,提前離職要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員工離職流程

離職申請--離職審批--離職交接--薪資核算--離廠

1.離職申請:辭職由員工本人填寫《員工離職申請單》,其他離職形式由其直接主管填寫。正式員工辭職需提前1個月申請(以部門負責人簽署後的《員工離職申請單》提交到人力資源部之日起算)。

2.離職稽核:《員工離職申請單》經相關人員稽核後生效。

3.離職交接:離職到期之日,由人力資源部通知離職員工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並由相關人員填寫《員工離職交接表》。離職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所在部門:工作、工具、資料等交接,由經辦人及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課長級以上應有交接清單,其他員工如交接事項較多應另附清單。

財務部:對離職員工借支狀況進行稽核,由經辦人及財務部負責人簽名確認。

人力資源部:收回離職員工員工證、考勤卡、飯卡、工作服等物品,辦理退宿手續,計算員工考勤(實際工作日截止到通知離職日前一天),由經辦人及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簽名確認。

離職員工:在《員工離職交接表》上,對離職交接內容簽名確認。

4.薪資核算:

辭職人員統一在每月實際發薪日結清所有薪資。

辭退和開除人員在離職3日內結清所有薪資,如造成公司損失的,在薪資中扣除。由人力資源部填寫《離職員工工資發放通知單》,報給財務部,由財務部統一造冊發放。

5.離廠:離職員工辦理完上述手續後,由人力資源部開具《行李放行條》,離職員工憑《行李放行條》攜帶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就算合同沒有到期,勞動者也是享有辭職的權利的,只需要按照規章制度來走流程就可以了,正式員工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