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員工入職手續的辦理就是勞動合同的簽訂,勞動合同的簽訂是一份勞動者的勞動保障合約,是與用人單位一定要簽訂的一份具體的雙方的規定協議書,是不可以忽略的,但是如果真的發生了沒有簽訂合同的情況也不要 擔心,下面一起來了解一下入職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可以要求賠償嗎?
一、入職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可以要求賠償嗎?
首先,可以申請賠償,但賠償額度不高。估計額:入職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提出雙倍工資的賠償要求,另外可以讓原公司給予補交欠繳的一個月社保。
其次,索賠流程及證據:可以先到當地的勞動與社會保障局申請仲裁,相關證據仲裁庭會調取公司的賬務記錄,不用自己徵集。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可以提交當地法院審理。
一旦提交仲裁,只要司法部門一介入,原公司就會膽兒怯,一般仲裁庭會讓雙方協商解決。可以提出雙倍工資要求,及社保補繳。數額不算太大一般公司都會接受。
如果協商失敗,根據的情況估計也提供不出什麼證據來,當然最起碼的人證我相信會有的。根據相關規定,工資單,工資發放表,考勤表是需要單位提供的,不需要提供,當然如上證據都要有個人的簽字,如果本人沒有簽字,可以不承認以上證據,仲裁庭就會考慮的語言表述,還是建議到勞動局諮詢,這是免費的,並且比一般的律師要專業的多
二、如何訂立勞動合同?
(1)訂立前的知情權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前,有權瞭解用人單位相關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說明。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有權瞭解勞動者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2)勞動合同的文字與文字勞動合同文字可以由用人單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擬訂。由用人單位提供的合同文字,應當遵循公平原則,不得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應當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外文書寫,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同時用中、外文書寫的勞動合同文字,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勞動合同文字為準。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3)《勞動合同》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入職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可以要求賠償嗎?一般來說入職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也是可以得到賠償的,就算用人單位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為藉口 ,也是可以通過法院的判決向法院提出告訴,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是會被受到懲罰的,這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