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勞動者沒有如實告知怎麼處理

勞動合同 閱讀(6.58K)

一、勞動合同勞動者沒有如實告知怎麼處理

勞動合同勞動者沒有如實告知怎麼處理

1、如勞動者不具有履行勞動合同的資格,卻未如實告知用人單位,勞動者屬於欺詐行為,勞動合同應確認無效;勞動合同勞動者沒有如實告知

2、勞動者不具有履行勞動合同的能力,但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卻故意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在此後亦無法勝任工作,勞動者可認定為欺詐行為,雙方所籤勞動合同應確認無效;

3、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時雖未向用人單位如實說明情況,但在履行合同期間能夠勝任工作,且並未使用人單位的利益受損,則勞動合同不宜確認無效。

二、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有哪些?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勞動合同的條款包括必備條款和約定條款兩部分,勞動合同的八條必備條款:

1、勞動合同期限。

2、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主要包括勞動安全衛生的設施、裝置及防護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以及為勞動者提供的保證生產(工作)任務順利進行的各種物質條件和生產(工作)環境;

4、勞動報酬。包括勞動者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內容。

5、社會保險。

6、勞動紀律。包括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等內容及其執行程式。

7、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主要指勞動合同期滿或者法定終止條件或當事人約定條件出現,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滅,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終止。

8、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是指當事人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勞動合同,所應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

除以上規定的必備條款外,勞動合同當事人還可以通過協商訂立約定條款。雙方當事人可以就職業技能培訓、保守商業祕密等事項,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條款不能違背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的規定。

如果在勞動合同當中,勞動者隱瞞重大事項的話,那麼可以視勞動合同無效。同時勞動合同沒有必備條款的話,那麼勞動合同也會無效。比如沒有說明勞動合同的期限和相關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內容的話,那麼該勞動合同屬於無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