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合同>

失誤造成損失被辭退 | 公司還要求違約金合理嗎

勞動合同 閱讀(2.24W)

一份工作揹負著一個責任,要是在工作中有所失責,給公司造成損失了的,公司可以按規章制度辭退員工。不過,因為員工失誤造成公司損失,所以,有公司在辭退員工時要求違約金,其實這裡不應該是要求違約金。

失誤造成損失被辭退,公司還要求違約金合理嗎

在法律上,公司在跟員工籤勞動合同時只有就培訓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可以約定違約金,而因為員工失誤造成公司損失的,公司應該舉證證明要求賠償,而不是支付違約金。

不過,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說員工工作有失誤,但公司不能當然辭退。

規定中下面情形公司可以辭退員工:

1、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方面造成重大損害的;

4、員工同時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還是拒不改正的;

5、因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員工符合上面情況的,那麼公司可以當然辭退,並且不支付經濟補償。當然,要是員工並沒有嚴重失誤,也沒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那麼公司是不可以辭退的,要是辭退了的話,需要給經濟補償金。

最後,實踐中有些不正規的公司會在制定制度,要求工作有失誤的員工離職,這雖然是管理員工的一種辦法,但是不能違反法律規定。當然,員工勞動合同違約的,也要按照法律規定給,不是所有情況都適合給違約金。要是公司違規的,員工可以積極申請仲裁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