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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違約造成損失是否包括間接損失

合同違約律師解答 閱讀(1.01W)

直接損失就是指違約行為造成的直接財產的減少如標的物的滅失、減少毀損等。

因違約造成損失是否包括間接損失

間接損失是指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後果所產生的損失,當事人可在合同中約定間接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式,對約定的間接損失應當賠償。

當事人之間有約定的應從合同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13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合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