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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造成失誤造成損失應該賠償嗎

工程款糾紛 閱讀(6.5K)

一般情況下誰的過錯誰的責任。進行職務行為造成的損失,首先是單位承擔,工作失誤,用人單位根據公司章程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合同司法解釋》
第三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援;
(二)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援。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施工造成失誤造成損失應該賠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