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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員工工作失誤損失幾十萬公司可以辭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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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員工工作失誤損失幾十萬公司可以辭退嗎?

因員工工作失誤損失幾十萬公司可以辭退嗎

因員工工作失誤造成公司損失幾十萬的公司可以辭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可以辭退員工的情形有:

1、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2、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勞動者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勞動者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合同無效。

二、員工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的損失可以要求賠償嗎?

1、首先應當看勞動合同的約定及規章制度的規定。

2、在員工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情況下,員工應當負賠償責任。

3、是否全額賠償尚有爭議:有觀點認為應當和員工的過錯程式、收入水平相適應,不宜全額賠償;但也有相反的觀點認為應當全額賠償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三、公司違法辭退職工的補償金怎麼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各位員工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都有相應的職責,員工需要為自己工作失誤造成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的,給公司造成的損失高達好幾十萬元屬於情況比較嚴重的,如果是故意這樣做的,不排除有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