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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包括哪些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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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包括哪些條款?

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是企業就解除勞動關係給員工發放的通知,一般採用書面形式。員工收到後就標誌著雙方勞動關係的解除。那麼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包括哪些條款?企業如何提出解除勞動關係?本站小編彙總了一些這方面的相關內容,請看下文。

一、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

解除勞動合同(關係)通知書

系本公司員工,因下列第 項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章規定,本公司決定於 年 月 日起與該員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1)本人提出辭職,解除勞動關係。

(2)因雙方約定的終止勞動關係的條件出現。

(3)根據《勞動法》第 條第 項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

(4)因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二、企業是否必須出具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

單位為員工辦理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是法定的義務,員工離職時可以要求單位出具離職證明,離職證明就是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當然,如果你想要的是,單位給你開具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那可能有點難度,因為這個東西就是你將來申請仲裁,打官司的證據。這個國家也有規定,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也必須出具書面的通知書。否則你可以說沒有接到通知,要求單位出具書面的通知書,並在通知書上說明解除的原因。

三、企業如何開具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

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那麼要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本人,而且協商經濟補償協議,做好工作交接。《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綜上所述,如果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30天以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的形式告訴勞動者本人。經雙方協議後辦理離職手續,並且按照相關規定對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金。開具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是企業的義務,勞動者應該妥善保管通知書,因為以後一旦發生糾紛,這就是訴訟的證據材料,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焦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