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關係>

員工換派遣公司工齡連續嗎

勞動關係 閱讀(3.19W)

一、員工換派遣公司工齡連續嗎?

員工換派遣公司工齡連續嗎

換派遣公司工齡一般也是連續計算的,勞務派遣的員工,如果不是本人原因派遣到新的用人單位,勞動者請求把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新用人單位工作年限的,應予支援。所以,實踐中,勞務派遣是可以算工齡的,但要注意轉換工作的原因。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0條規定: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所以在實施條例頒佈之後,勞動者再被派遣的,工齡仍然連續計算。

二、勞務派遣的特徵有哪些?

1、勞務派遣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崗位上實施

勞務派遣和以往任何形式的勞動生產都不相同,它是一種特殊的生產組織形式。

2、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不存在隸屬關係

在勞務派遣中,用工單位與勞動者之間不存在任何隸屬關係是其一個很重要的特點,用工單位與派遣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之後,派遣單位則會按照協議的約定將合適的職工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在被派遣勞動者工作的過程中,用工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是不必簽訂勞動合同的,所以他們之間不存在正式的勞動關係,被派遣勞動者只需在用工單位的管理和監督下給付相應的勞動,有關的用工單位則向派遣單位支付相應的對價,至於被派遣勞動者的人事管理,則是由派遣單位來進行的。因此,在整個勞務派遣過程中,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始終不發生人事管理關係或者隸屬關係。

3、“三角關係”的用人模式

“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這八個字用來形容勞務派遣再合適不過了。由於勞務派遣中勞動力的僱傭和使用相分離,所以在勞務派遣中的勞動法律關係涉及三方主體,即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和被派遣勞動者。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依法應訂立勞動合同,並約定勞動者為他人提供勞動,用工單位則依法履行用人單位的義務,所以二者之間的關係是合法的勞動關係。但派遣單位作為形式上的用人單位,其招聘、僱傭勞動者的目的並非是要使用勞動力,而是為了通過向用工單位“租借”勞動力,從而獲取相應的租金,他們之間通過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派遣單位為用工單位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者以滿足其用工需求。

勞務派遣這種用工模式本身就比較短暫,可能在該用工單位完成派遣工作以後,就會被派遣到新的用人單位,所以,被派遣的員工和工單位之間建立的並不是勞動關係,派遣用工關係中,用工單位,派遣公司和員工,實際上是形成了三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