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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公司的勞務派遣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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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公司的勞務派遣員工

勞務派遣是用工形式的一種。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於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要派企業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勞務派遣機構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而派遣工一般從事的多為低技術含量工作,如保潔員、保安員、營業員等工作,勞動者一旦年老體弱,勞動能力下降,派遣單位就會在勞動合同到期後拒絕與其續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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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的員工辭退

勞務派遣公司將員工派遣到用工單位後,對於出現何種情況可以被退回,以及是否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目前的法律法規還沒有相應的規定,這主要依據雙方在《勞務派遣協議》中進行的約定。通常情況下,符合約定條件退回派遣工時,用工單位不需支付任何補償。不符合退回條件的,派遣工有權要求恢復用工關係。此外,無論派遣工是哪一種情況被退回的,都不等於派遣公司就有權將其辭退,他們必須在符合法定解除條件時才能實施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