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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工廠沒有籤勞動合同被開除怎麼辦?

勞動關係 閱讀(2.58W)

一、小工廠沒有籤勞動合同被開除怎麼辦?

小工廠沒有籤勞動合同被開除怎麼辦?

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支付補償金。勞動者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主張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如果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勞動者可以主張繼續履行合同,如果不主張繼續履行,可以要求單位支付賠償金。

但是,前述請求權的基礎都是勞動者可以證明其與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如果無法證明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前述主張是無法成立的。發生前述爭議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只要未按法律簽訂勞動合同,均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也就是說,不是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要支付經濟補償。只有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才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若是勞動者提出要求,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二、公司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從用工之日開始,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還辭退員工,勞動者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用人單位需要每個月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最長支付11個月。建立勞動關係後,用人單位書面通知不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