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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廠工作受傷了沒有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勞動合同 閱讀(1.61W)

在小廠工作受傷了沒有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工傷是員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為工作原因受到的人身傷害。遭受工傷的員工主張工傷賠償須經工傷認定、工傷鑑定、賠償三個階段,其中工傷鑑定又稱為勞動能力鑑定。由此可見工傷賠償並不是那麼簡單,所以,員工在解決工傷賠償問題時應當謹慎小心,並且要注意索賠的方式、方法,以免造成一些不可挽回的損失。在小廠工作受傷了沒有籤勞動合同怎麼辦?跟著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在小廠工作受傷了沒有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工作受傷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其流程如下:

1、先確認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

確認勞動關係工作由勞動者提供勞動關係憑證(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考勤卡、工友證明、工作證、服務證等),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部門進行仲裁。

2、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作工傷認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申請工傷認定需要什麼材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三、哪些證據材料可以證實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綜上所述,現在一些小工廠管理存在漏洞,不和工人簽訂書面合同,而小工廠發生安全事故的機率又比較高,工人受傷的,如果工廠方面不處理。其可以先到仲裁委員會申請確定勞動關係,這個事情辦好後再去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最後還要進行勞動能力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