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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備案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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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備案是什麼意思?

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之後,就開始產生法律效力,雙方就正式建立起勞動關係,有些地區的勞動管理部門可能會要求企業在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之後攜帶勞動合同到勞動部門進行勞動關係備案。那勞動關係備案是什麼意思?本站小編就這個問題為您在下文中進行回答。

一、勞動關係備案是什麼意思?

勞動關係備案簡單的說備案就是將勞動合同進行登記、存檔。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由此可知,勞動合同無須勞動局備案蓋章。不過有的地方勞動管理部門要求要進行備案,但是這不影響簽訂勞動合同就生效的後果。

二、相關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辦理勞動合同備案的情況分為除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和勞動合同變更登記備案:

(一)初次勞動合同登記備案:

1、用人單位應當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內日、新成立的用單位應當在工商註冊後30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勞動合同登記備案。

2、用人單位填寫《勞動合同備案表》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審查核實後,在《勞動合同備案表》相應欄目以及新籤、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花名冊上籤注“已登記”字樣,並加蓋“勞動合同備案專用章”。

(二)勞動合同變更登記備案:

1、應當在勞動合同發生變更後30日內進行登記備案,其中,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登記。

2、用人單位填寫《勞動用工登記表》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審查核實後,在《勞動用工登記證》相應欄目以及新籤、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花名冊上籤注“已登記”字樣,並加蓋“勞動用工登記專用章”。

勞動合同一旦簽訂就具有法律效力,無論是否到勞動管理部門進行備案對其法律效力都沒有影響,但有些地方會要求企業將勞動合同進行登記備案,登記之後勞動管理部門也可以對企業與勞動者進行更好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