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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小時工可以隨時辭職嗎?

勞動關係 閱讀(1.83W)

兼職小時工可以隨時辭職嗎?

一、兼職小時工可以隨時辭職嗎?

可以,沒有籤合同的臨時工辭職。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臨時工辭職時不受約束,可以隨時辭職並且當場離職

臨時工辭職的問題分為三種,同時每一種情況的離職時間又是不同的。

具體詳見以下所述:

1、簽訂了勞動合同但還處在試用期的臨時工辭職。這樣的臨時工辭職的話應該按照試用期的規定,提前三天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臨時工提出辭職三天以後就可以離職了。

2、簽訂了勞動合同並且試用期已過的臨時工辭職。過了試用期的臨時工辭職需要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提出辭職三十天以後才可以離職。

3、沒有籤合同的臨時工辭職。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臨時工辭職時不受約束,可以隨時辭職並且當場離職。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務派遣應當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因此勞務派遣人員也必須按《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二、辭職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2、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3、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1、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隨時辭職一般只能出現在臨時工或者是用人單位出現重大過錯嚴重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否則隨時辭職就視為是違反勞動合同,勞動者就需要向用人單位支付相應違約金,但是如果是用人單位在勞動者無過錯時主動辭退勞動者的,單位必須支付相應的經濟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