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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程式

勞動關係 閱讀(2.8W)
辭職程式
律師解析:員工離職程式是員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需要按部就班的一個程式,一般來說,員工離職程式是由單位或企業自行制定的,員工只需按照公司制定的員工離職程式進行操作便可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在約定的條件下獲取相關經濟補償
按照勞動法,勞動者需要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
至於多久辦理離職手續,要看公司的具體效率,通常快則2天慢則1個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