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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單位上班交社保但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勞動保障 閱讀(6.49K)

在單位上班交社保但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我們大家都知道我們國家推行了很多福利便民政策,其中就有社保。社保交的錢其實是很多的,但是我們現在很多工作都會給我們進行繳納社保的。但是繳納社保的同時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我們國家有什麼規定嗎?在單位上班交社保但不籤勞動合同有何規定?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在單位上班交社保但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等。

1、勞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部分地區需要提供)。立案後,開庭,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委不收費;

2、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

3、如果請專業人士指點,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對於在單位上班交社保但不籤勞動合同的問題在我們現在的生活中還是有發生的案例的,對於這樣的情況我們是可以去當地的相關部門進行舉報的,而且我們還可以在用人單位上對他們進行索賠,這是我們國家為了保障我們人身利益規定的。所以說我們一定要多去了解。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