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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福利糾紛是什麼 | 由誰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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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福利糾紛是什麼?由誰管轄?

當今社會,各行各業的競爭日益激烈。許多企業、公司為了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便相適應地建立了面向廣大員工的獨特的工資福利待遇制度。然而,勞動者有時卻會與用人單位發生福利爭議。那麼工資福利糾紛是什麼?由誰管轄呢?本站為您做簡要介紹。

一、勞動福利待遇糾紛是什麼意思

福利待遇糾紛,是指用工單位與勞動者因為福利待遇問題而發生的糾紛。實踐中發生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一是勞動條件待遇,即執行國家有關工資、工時與休息休假、安全與衛生、勞動保護以及職業教育培訓等規定所發生的爭議;二是社會保險待遇,即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待遇等;三是社會福利待遇,即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按照約定用工單位給付勞動者的各項福利待遇。福利待遇糾紛是勞動條件待遇糾紛、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糾紛以外的糾紛。

二、勞動福利待遇的內容

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採用的非現金形式的報酬,因此,與津貼的最大差別就是,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福利的形式包括保險、實物、股票期權、培訓、帶薪假等等,系統中列出的金額是從公司成本角度考慮的,摺合成金額後進行展示的。

三、勞動福利待遇糾紛的管轄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勞動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勞動福利待遇是用工單位應該給予勞動者的,勞動者也因為福利待遇才會對用工單位有很強的歸屬感。所以企業應該完善自己的勞動福利待遇制度,避免糾紛。在糾紛發生時應該及時找到仲裁機構協議,協商不成再向法院訴訟。

處理勞動福利待遇方面的爭議並非想象之中那麼簡單。其中便會涉及到諸如《勞動法》《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辦法》以及《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等等多個法律法規。相關訴訟程式也較為複雜。工資福利應該是每一個城市勞動者所應得的東西,但是當遇到工資福利糾紛時,每一位勞動者也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煙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