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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如何計算加班費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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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計算加班費公式?

根據法律規定如何計算加班費公式?

日工資為月工資收入除以月計薪天數,月計薪天數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104天是52個雙休日),日工資=月薪÷21.75天;

小時工資=日工資÷8小時。

算出日薪與時薪後,再分別乘上3倍(法定節假日)或兩倍(正常公休),就是當天應得的加班工資。

依據相關法規,用人單位在1月1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在2日、3日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每小時的加班工資,則以日工資標準除以8小時。

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對工資沒有明確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執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確定。如按上述規定計算出的基數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如果基本工資為1600/21.75=73.56/8=9。

二、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如何來進行計算?

按不低於員工本人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簡單來說,即根據勞動部的規定,如果是標準工時制,按照下列標準計算。工作日加班=小時工資×加班小時×1.5。雙休日加班=小時工資×加班小時×2.0。法定休假日加班=小時工資×加班小時×3.0。按照規定,在工作日或雙休日加班,如果安排相應的補休的,用人單位不支付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即使安排補休的,仍然應當按照300%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現實生活當中加班是屬於減少勞動者休息的時間,所以必須要對此進行一些加班費用的發放,這樣才能夠保障勞動者的一些權益。具體的計算公式在這裡也給大家列出來了,主要是根據不同的加班時間段來進行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