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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介紹費要與工資合併扣個稅嗎?

工資福利 閱讀(5.19K)

一、員工介紹費要與工資合併扣個稅嗎?

員工介紹費要與工資合併扣個稅嗎?

要區分情況,有些是不計入工資薪金的,有些是要合併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由公司統一支出的,有合法票據的福利費(例如:探親路費、食堂購入食品的發票等等),這個是不計入個人工資的。

直接以現金形式發放的,除了獨生子女費、個人取得的福利費(生活補助費)、撫卹金、救濟金(生活困難補助費)是免稅的。

其他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例如:中秋節發的月餅,都是要併入工資薪金交稅的。防止單位通過少計工資,多計福利費幫助個人避稅。

二、減免專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相關的檔案法規的規定,個人所得稅的減免稅政策主要有: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2)鄉、鎮以上(含鄉、鎮)人民政府或經縣以上(含縣) 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批准成立的有機構、有章程的見義勇為基金會或類似組織,獎勵見義勇為者的獎金或者獎品,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免徵個人所得稅。

(3)個人持有財政部發行的債券和經國務院批准發行的金融債券的利息,免徵個人所得稅。

(4)國務院《對儲蓄存款利息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對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利息所得以及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專項儲蓄存款或者儲蓄性專項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財稅字(1999)267號檔案進一步規定,按照國家或省級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基金存入銀行個人賬戶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國稅發(1999)180號檔案也進一步規定,在中國工商銀行開設教育存款專戶,並享受利率優惠的存款,其所取得的利息免徵個人所得稅。

(5)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指國家對為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頒發的一項特定律貼,並非泛指國務院批准發放的其他各項補貼、津貼)和國務院規定免稅的補貼、津貼(目前僅限於中國科學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6)福利費,即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職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從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職工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免徵個人所得稅。下列收入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範圍,應當併入工資、薪金收入計徵個人所得稅:

①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②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津貼;

③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於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綜上所述,員工介紹費是否併入工資計算個人所得稅就要看它是怎樣的性質,員工介紹費如果算在工資裡就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是作為補貼性質的福利就不用算作工資也不必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就是純福利性質應當要計算個稅,具體看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