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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青島高溫費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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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青島高溫費多少錢?

夏季炎熱的氣溫不斷威脅著室外工作者或高溫環境下工作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政府出臺了高溫補助發放政策。這項政策已在多地監督實行,其中就包括山東省青島市,那麼青島高溫費多少錢?下面小編為您詳細解答。

一、青島高溫費多少錢?

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

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

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應全部列入發放範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亦可按其實際出勤且提供正常勞動的天數折算發放。企業現執行的防暑降溫費低於上述標準的,應改按上述標準執行;生產條件特別艱苦且有支付能力的企業,經省勞動保障、財政部門同意,可適當提高發放標準。

二、高溫天氣應怎樣安排工作時間?

根據相關規定:高溫天氣是指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釋出的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的天氣;第七條 規定:用人單位在下列高溫天氣期間,應當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減輕勞動強度,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當日應當停止工作;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戶外露天作業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11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加點。

用人單位採取空調降溫等措施,使工作場所溫度低於33℃的,以及因行業特點不能停工或者因生產、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三、注意事項

1、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溫津貼,所需費用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2、用人單位向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或者戶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提供的清涼飲料等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3、如果勞動者高溫津貼方面的權益受到損害,可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4、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的處罰: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的;或者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青島高溫費多少錢應該按照工作者的具體環境和工作天數進行發放。但是如果遇到用人單位沒有及時發放或剋扣補助的情況,小編建議大家監督舉報,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正當利益。也希望大家尊重每一位在高溫環境下堅持工作的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