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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溫費是多少錢 | 有什麼規定

工資福利 閱讀(2.59W)

江西高溫費是多少錢?有什麼規定?

我們大家都知道我們國家的夏天是非常的熱的,尤其是南方地區的夏季更是可以用炎熱這個詞來形容。現在的時間也馬上到夏天了,對於室外工作的人來說是一件苦差事,所以我們國家是要求要有高溫費補助的。那麼江西高溫費是多少錢呢?

江西高溫津貼6月起發放:每人每月160元,2016江西省高溫補貼標準。昨日,記者從江西省人社廳獲悉,目前我省仍執行2012年以來的發放標準,按照6月、7月、8月、9月四個月份來發放高溫津貼。

另外,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同時,防暑物資並不屬於高溫補貼。高溫津貼具有法律強制性;而清涼飲料費是企業職工的一種福利待遇。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物資充當高溫補貼。

江西省2018年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江西將要求用人單位為員工發放高溫津貼,其中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240元,室內非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160元。

江西省2018年高溫補貼發放時間:

據悉,發放高溫津貼的時間為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4個月),隨同工資一起實行按月發放。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的,視為拖欠或剋扣工資,勞動者有權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溫馨提示:

1、各單位提供的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衝抵高溫津貼。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2、高溫40℃以上停止室外作業。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採取換班輪休等方法,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各單位要採取優良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主動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要為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江西高溫補貼最近一次調整:

從2012年起,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由原來的120元調增到240元;室內非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由原來的80元調增到160元。

從2012年起,發放高溫津貼的時間為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4個月),隨同工資一起實行按月發放。

從2012年起,將高溫津貼納入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計入用人單位工資總額,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企業發放給勞動者的高溫津貼列入企業生產經營成本,行政事業單位發放給勞動者的高溫津貼列入單位部門預算。

用人單位除按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外,在每年的6月、7月、8月、9月,還應當為全體在崗工作人員提供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藥品及保健用品,保障勞動者的身心健康,所需費用在“勞動保護費”中列支。用人單位不得以提供了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為由抵扣應發放的高溫津貼。

全國情況:

夏季高溫期來臨,人社部等四部門3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發放高溫津貼。自6、7月份以來,北京、上海、廣東等多地的高溫津貼進入發放期。但是,有網友反映多年沒有領到高溫津貼,有許多地區的高溫津貼標準已經數年沒有調整,包括山東、廣東等地區。專家表示,要明晰監管責任,加大監管和處罰力度,以促進高溫津貼的落實。

四部門要求加大防暑降溫經費投入

目前,全國各地相繼進入高溫酷暑季節,一些地區連續出現高溫天氣,高溫津貼話題也引發民眾關注。7月3日,國家安監總局、國家衛計委、人社部、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關於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強調要“加大防暑降溫經費投入”、“依照有關規定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根據2012年修訂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江西高溫費是多少錢的問題早在大約就有著相關的規定,一般情況下都是每一個月是160元的高溫補助費。對於高溫補助費是有著時間的規定的,是每一年的6.7.8月份才是可以領取到高溫補助費的,所以說我們要注意的問題是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