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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工傷認定及補助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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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工傷認定及補助的規定是什麼?

工傷認定是針對我們國家的所有勞動者的,當然公務員也在這個勞動者的行業之一,如果勞動者包括公務員發生的工作性傷害的話,那麼第一個步驟就是由相應的用人單位來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這次很多普通老百姓都想要了解一下公務員工傷認定及補助的規定是什麼?

一、公務員工傷認定及補助的規定是什麼?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 國家機關和依照或者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所在單位支付費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財政部門規定。

其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各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工傷保險等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民政部門、財政部門等部門參照本條例另行規定,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二、辦理工傷認定的程式是什麼?

1、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行政部門提出認定申請。

2、稽核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的申請後,應及時進行稽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需要可以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在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並抄送經辦機構。

勞動行政部門在受理了工傷認定的申請之後,必須要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做出認定的結果。具體法律中規定的辦理工傷認定的時間為受理之日起的60日內。當然做出了結果之後,還要採用書面的形式及時的通知相關的單位和人員才行。

首先在這裡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是公務員工傷認定的時間規定,還有就是具體的流程,比如說需要進行的一些程式等等,至於具體的補助,是屬於工傷保險待遇當中的內容,包括醫療費用,誤工費用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