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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不服工傷認定怎麼舉證

工傷認定 閱讀(6.29K)
單位不服工傷認定怎麼舉證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不服工傷認定

如果對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不服,可以通過以下兩個途徑開展相關工作:
一是進行行政複議:
(1)申請人主體為——①用人單位;②受傷職工或直系親屬;③工會組織。
(2)被申請人為——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部門。
(3)行政複議機關為——①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部門的上一級勞動部門②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
二是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