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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結果是什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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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結果是什麼內容

在我們日常工作中,因為長時間的工作給我們帶來的身體疲勞和一些工作性質上的危險性,可能會突然發生意外事故導致身體受傷或者傷殘。那麼作為簽署勞動合同的一方,受到勞動保障部分和《勞動法》的保護,自然會有類似於工傷認定結果是什麼內容這種疑問。那麼本文將為存在工傷認定結果是什麼內容這種問題的工友進行解答。

一、及時認定工傷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應在三十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 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應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是否屬於工傷,需根據受傷的時間、地點、原因確定。若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工傷認定的條件或第十五條視同工傷的條件,且不存在第十六條不得認定工傷的情形,則應當屬於工傷。

二、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如果有兩處骨折的話,至少可以認定為十級傷殘,具體結果要以勞動能力鑑定結果為準。

《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提出申請〕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時限自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年。工傷職工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代為提出。

第九條 〔提交材料〕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二)《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三)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等原件和影印件,完整有效的病歷;

(四)職工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五)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 〔材料稽核〕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及時稽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因傷情複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鑑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長30日。

三、工傷待遇

工傷醫療待遇:職工因工負傷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職工治療工傷所需的掛號費、住院費、醫療費、藥費、就醫路費全額報銷。工傷職工需要住院治療的,按照當地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2/3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批准轉外地治療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按照本企業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住院期間工資問題:職工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停發工資,改為按月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於工傷職工本人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收入。

綜上所述,對於工傷認定結果是什麼內容這類問題進行了完整的解答。是需要員工與用人單位協調解決,積極解決的。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公司應為員工負責,積極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與勞動能力鑑定,為受傷員工謀求最合理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