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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單位不認定工傷該怎麼辦

工傷認定 閱讀(3.17W)
如果單位不認定工傷該怎麼辦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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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單位不認是單位員工該怎麼辦




    在發生工傷事故後,如果單位未在規定的30天內申請工傷的,工傷職工應當及時向社保部門提出申請工傷認定。



    用人單位不承認勞動關係的,依然建議收集相關證明材料先向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麼做的原因在於,工傷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僅為一年,如果時間把握不準確很可能錯過時間,喪失獲得工傷保險待遇的機會。



    而對於確認勞動關係的問題,在申請工傷認定時需要提交包含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簽到記錄等相關材料。在社會保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發現勞動關係存在爭議且無法確認的,會告知申請人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同時該部門做出中止時限的通知書。工傷職工此時可以通過仲裁甚至訴訟來進一步確認勞動關係。



    在瞭解用人單位拒不承認勞動關係後,在事故發生後一年內儘快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確認勞動關係。在拿到終審判決後,儘快申請工傷認定。該方案相較於第一種方案而言,申請人應熟悉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並避免自身超過申請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