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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交通事故能否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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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交通事故能否認定為工傷

我國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了認定工傷的六種情形,其中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在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受傷,而該職工在交通事故屬於“非本人主要責任”,則應該認定為工傷。從這一規定可以看出,單方交通事故工傷認定也必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一是職工必需在上下班途中,這裡的“上下班途中“指的是職工在合理時間往返於工作地與經常居住地或者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從目前來看“上下班途中”的外延不斷在拓展,就合理路線而言,現在已不僅僅侷限於必經路線。

二是因為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受傷,這裡所說的交通事故可能是職工自己駕駛或乘坐的機動車造成的,也可能是其他機動車事故造成的;

三是職工本人不承擔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其中,認定職工對事故是否承擔主要責任是單方交通事故工傷認定的關鍵所在。

由於單方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中不涉及第三方人員傷(亡)或財物損失,人們存在一個認識誤區,即駕駛者本人應該負全部責任或至少是主要責任,但實際上,單方交通事故也有可能是客觀意外因素引起的。只要駕駛者本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然存在輕微違章行為,但其違章行為並不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全部原因或者主要原因,因此不能認定駕駛者本人對單方交通事故的發生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單方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同樣要由相關部門出具責任認定書或由人民法院裁決,如果責任認定由職工承擔主要責任,則不能認定為工傷,相反,職工不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則應該認定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