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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交通事故能認定為工傷嗎?

工傷認定 閱讀(1.82W)
上下班交通事故能認定為工傷嗎?

交通事故鑑定是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為了解決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專門性題目,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職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修、分析、判定的一種調查流動。交通事故常見的鑑定有:法醫類鑑定、物證類鑑定、車輛類鑑定、道路鑑定、事故成因鑑定和財產損失評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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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路上出交通事故能認定工傷嗎?

職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認定為工傷,但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第一,必須是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發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須是在上下班的必經線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須是本人不是全部責任或者不是主要責任

第四,必須是因機動車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有七種情形之一,應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 患職業病的(五)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