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工傷認定>

上下班時間內受傷算不算工傷?

工傷認定 閱讀(2.47W)

下班一個小時內遭受事故傷害,存在認定為工傷的可能性。

上下班時間內受傷算不算工傷?

職工下班一個小時之內,遭受事故傷害,如果是或因路途較遠還在下班途,或因順道接年幼子女還在下班途中,或因順道買菜還在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經公安機關、鐵路部門、交通運輸部門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服主要責任的,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六)項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參加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受到傷害的,符合第十五條(二)項規定,視同工傷。

其他情形,不能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綜合上面所說,工傷就是屬於在工作中所受到的傷才能被認定,而對於在上下班的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只要責任不在於自己,那麼可以視同為工傷來進行處理,但前提也要有合法的證明材料,所以,在處理的時候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自己來進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