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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公司運營合同有效嗎?

合同效力 閱讀(1.64W)

一、傳媒公司運營合同有效嗎?

傳媒公司運營合同有效嗎?

傳媒公司運營合同是否有效應當是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不同的判斷的,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傳媒公司的合同有沒有用,主要看合同是否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受保護的,才具有法律約束力。簽訂合同的當事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並是雙方自願簽訂,並且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該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二、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傳媒合同發生糾紛報警有用嗎

可以報警試試,當然,警方可能會讓起訴到法院要求還款,因為屬於糾紛。

1、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並按被告人的人數提出訴狀副本,起訴用訴狀可以使訴的標的、訴的理由明確肯定,便於人民法院審查受理和組織審判的進行。要求原告人按被告人的人數副本提出訴狀副本,便於被告人答辯,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助於審判的順利進行。如果被告人接到訴狀副本自知無理而自動履行了義務,也可以免除不必要的訴訟。

2、起訴必須交納必要的訴訟費用,與刑事訴訟費用由國家負擔不同,民事訴訟的費用原則上是由當事人負擔。具體地講,是由敗訴的一方負擔,這一來由於民事訴訟主要是為了當事人的利益,理應由當事人負擔,二來可以限制不必要的爭訟。如果沒有由敗訴人負擔訴訟費用的規定而免費打官司,一切費用將由國家負擔,容易造成某些人無理取鬧或動不動就輕易打官司的傾向,法院將為無謂糾紛而耗費大量的時間和人力,因此世界各國都規定民事訴訟費用由當事人自負。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很多民事方面的糾紛是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的,但是還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如果是簽訂傳媒型別運營的合同的話,必須需要嚴格的按照法院當中的規定來進行,否則發生糾紛之後合同被認定無效,那麼就無法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