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工傷賠償>

沒簽合同工傷賠償

工傷賠償 閱讀(1W)
沒簽合同工傷賠償

受工傷的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工傷賠償,而工傷賠償的標準是由工傷鑑定結果決定的,在工傷鑑定結果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的工傷賠償計算方式進行相關計算,得出的最終結果就是勞動者工傷賠償的數額。 為了充分保護工傷糾紛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護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工傷糾紛現定了多種解決途徑。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沒簽合同工傷怎麼辦?

因公負傷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按以下程式辦理: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工傷認定科)-申請勞動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鑑定(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賠償數額仲裁(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仲裁委)如果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認可用工行為的,在申請工傷認定前,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確認勞動關係。受傷職工可享受以下待遇:1.醫藥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單位未辦理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2.停工留薪期內(治療期間、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需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交通費按當地標準發放,各地略有不同;5.工傷賠償:(1)如果繼續在單位工作,不辭職的話,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九級工傷為9個月本人工資。(2)如果選擇辭職不幹了的話,在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同時,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