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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傷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1.97W)

一、工地工傷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工地工傷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可以雙方協商賠償,協商賠償不成,用人單位所在地或事故發生地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訴訟。首先,應當確定向哪個單位申請工傷的認定,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可以直接找與之對應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但普遍的情況是包工頭在承包單位承包了一些專案,由包工頭直接找一些工人進行工地現場施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提供勞動工作服、證,很多工資都是以現金形式發放,難以形成工資發放銀行記錄等書面證據,受傷工人也很難直接通過包工頭獲得足額賠償,更多的情況是私下協商草草了之,這對工地上的農民工等工人的權利保障是嚴重不足的,那麼這種情況下應該如何處理?

“建築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傷亡的,由該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承擔用人單位依法應承擔的工傷保險責任。”

不難看出,若是直接由包工頭招用的工人在工地上受傷,可以直接找分包給包工頭的專案分包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若是經查承包方不具有承包建築施工資質,那麼應當向上一級具有承包建築施工資質的分包單位或發包方要求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二、沒簽合同被辭退怎麼賠償?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後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並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

因此簽訂勞動合同不僅對勞動者對用人單位也非常的必要。因為一旦勞動者發生了工傷如果是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簽了合同買了社保那麼發生工傷就可以找工傷保險進行賠付,用人單位只需要再額外賠償一點比較小的部分,但如果沒有籤合同或者是買保險那麼用人單位就要承擔勞動者的所有工傷費用,並且還要給勞動者按照沒有籤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