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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後保險公司是否還賠償?

工傷賠償 閱讀(1.64W)
工傷認定後保險公司是否還賠償?

一、工傷認定後保險公司是否還賠償?

工傷認定後保險公司是還賠償。

工傷事故(又稱勞動事故)是指在職勞動者在生產區域內、工作時間中,因從事與生產有關的活動時所發生的人身傷害、 急性中毒等事故。廣義的工傷事故還包括罹患職業病。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基本精神,我國工傷事故賠償中所指稱的工傷事故採用的是廣義。遭遇工傷事故的勞動者,可視情況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

二、單位報了工傷保險公司還會賠嗎

保險公司賠償後,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工傷是工傷保險基金賠償的,保險公司一般是按照傷殘等級來確定損失。

工傷賠償糾紛注意事項如下:工傷賠償糾紛,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與用人單位之間,在確定工傷保險待遇專案、賠償標準等問題的過程中,就各方權利義務關係產生的爭議。常見型別包括:工傷認定糾紛、工傷賠償標準糾紛等。工傷認定,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殘或自殺等情形的,不得認定或視同為工傷。無效約定,勞動合同中不得約定發生工傷用人單位概不負責,作出此種約定的,屬於無效條款,不發生法律效力。舉證責任,受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應當由用人單位舉出證據證明其主張,用人單位不能或拒絕提供證據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受傷職工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在當代的社會工商發生之後,首先是學校進行工傷的認定,然後完成工傷勞動能力的鑑定,這是兩個必須要經歷的環節,同時還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如果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購買了社會保險的情況之下,就是由工傷保險基金來進行賠付,沒有購買由用人單位自己賠付。